上海、深圳、西安、四川,重大宣布!

多地密集落实出台房地产新政。

10月17日,上海、深圳、四川省等多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包括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支持由租转购提取等。

另外,西安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其中提出,取消商品房限售、新房限价及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去库存政策购买存量商品房,优化预售资金拨付程序。

来看详细报道。

上海、深圳、四川最新宣布

10月17日,上海、深圳、四川省等多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对接住房租赁体系,提高租赁住房提取额度,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也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原来4500元月提取限额;无自有住房的租房家庭,每户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同时,加大对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为支持人才安居,经上海市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上海无房且租房的,可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续期的通知,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10月31日,政策内容包括:无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多子女家庭职工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支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直付机制。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对现行提取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其中提出,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省级中心缴存人的父母及子女可申请提取缴存在省级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条件是在省级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的住房为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新购买住房。

同时,支持由租转购提取。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当年新购住房的,还可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租房提取不受“一个自然年度内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限制。

另外,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10月15日起,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证明。

西安取消限售、限价

10月17日,“西安住建”公众号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

同时,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实施价格指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市场实际合理确定。企业可根据项目供需情况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公证摇号。

另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关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此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础上提高至1.2倍。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还提出,积极开展以旧换新、百城千企促销等活动,支持企事业等单位利用商品房去库存相关政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优化预售资金拨付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非重点监管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可直接核准拨付;申请使用保函置换重点监管资金的,辖区住建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10月17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详解了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的政策“组合拳”。

住建部部长倪虹将“组合拳”概括为“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其中,“两个增加”政策备受关注,即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白名单”项目信贷规模增加至4万亿元。

另外,作为专项债券收储的补充,自然资源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均表示,正在抓紧研究设立收购存量土地专项贷款,央行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财政部还表示,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具体政策正在抓紧履行相关程序,经批准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告。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房地产政策发力方向已经明确,未来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将是关键。预计四季度若政策持续发力、经济加快复苏,核心城市市场量价或将筑底企稳,从而对全国市场筑底提供重要支撑。

校对:廖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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